一、租房子签完合同不想要了怎么办
在签署完房屋租赁合同之后,若其中一方不再愿继续租赁该房屋,可通过与对方进行友好磋商的方式来解除这项租赁合同。
如遇承租人单方面提出解约,作为出租人的一方有权向其索取相应的违约赔偿。
在此情况下,承租人和业主可携手协商,共同寻求解决方案以妥善处理在租住过程中出现的提前退房及返还剩余租金等事宜。
当双方就相关事项达成共识时,便可依照此前所议定的内容予以实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租房合同到期甲方变更原合同还有效吗
在租赁期限届满之际,原先签署的租赁合同依旧有效运作。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双方均未对现有合同进行专门性的修改或重新签订新版租赁协议。
通常,租户将依照原有租赁合同上所约定的金额支付租金并继续使用该房屋,而业主则按期收取相应租金。
当租赁期限届满且双方决定不再续签合同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诸多后续事宜需要处理,例如押金的退还、租户的退房以及房屋的归还等问题。
双方应积极协商,以确保这些事项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