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买卖合同要经过建筑局吗
房屋买卖合同是出让方以转移所有权和交付房屋为条件,向购买方收取款项的合意。

双方签署的该类协议一旦符合法定要求即产生约束力,接受法律保护。
而房屋买卖过程中,建筑局仅扮演见证方角色,并不参与合同的签订。
购房者所需缴纳的费用包括印花税、交易手续费,以及根据房屋面积计收的测绘费、契税、产权登记费和取证费等。
具体而言,印花税按房款的0.05%计算;交易手续费按每平米3元计算;测绘费按每平米1.3元计算;契税则依据房款的1.5%或3%(若面积大于等于144平米)或1%(若面积小于等于90平米且为首次购房)进行征收。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二、房屋买卖合同需要中介签字吗
关于房产买卖协议的签订,并非必须经过中介机构。

购买二手房产时,不需要依赖中介机构协助,确实可行。
购房者可直接前往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对于非经由中介代理的二手房产交易行为来说,由于没有中介机构作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在法律保障方面存在欠缺,故而买方在此情况下深入了解房屋产权登记资料信息就显得尤为重要。
房屋产权的详细项目内容较为繁琐,涉及的潜在风险亦相对较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