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买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吗
夫妻离婚之际,其法律关联亦随之终结。
故而,离婚后购房属于个人资产,非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中,若配偶一方所有财产因共同生活损耗、破坏或丧失,另一方无需补偿。
这符合婚姻本质与公平原则,有助于减少无谓纷争。
此外,男女平等原则在离婚财产分配中得以体现,即夫妻均享有平等分割共有财产之权,并需平等承担共同债务。
同时,保护子女及女性权益原则亦不容忽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后怎样放弃房产
在夫妻共有房产中,若其中一方主动选择放弃财产所有权时,务必按照规定签署相关的财产协议或前往当地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进行过户手续,将该房产变更为另一方的个人财产。
在此过程中,必须明确约定该房产为单独所有。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首要任务是对住房进行确权,确保其产权归属于您二位所有。
这需要提供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及土地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同时,住房的贷款也应已全部偿还完毕且无任何抵押负担。
2. 若住房的登记人包含夫妻双方的名字,则需办理去名手续,并向房管部门提交申请。
3. 接下来,夫妻双方需持上述住房的三证(即房产证、契税证及土地证),各自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共同前往本地公证处,办理关于住房产权的协议公证。
在公证过程中,需明确注明该住房为某一方单独所有,随后双方签名并按上指纹,制作出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书。
请妥善保存这份公证书,以便日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