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买房子可以只写一方名字吗

一、夫妻买房子可以只写一方名字吗

夫妻购买房产时,有权利仅将其中一人名列于房产证之上。

具体而言: 首先尽管夫妻单方面登记房产于同一方之下,但这并不影响住房的法律性质——即它仍然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其次,若其中一位配偶在结婚前使用其个人财产购买房产,并仅将此房产记录在他或她的名下,那么,若整个房屋的价款已全部支付完毕,那么此房产可以看作是个人财产的衍生物,而非夫妻的共同财产;反之,若只有首付部分得到了支付,那么此房屋仍应归个人所有,但尚待偿还的贷款及房子增值额度的部分则应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能够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

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买房的定金可以退吗,怎么退

通常情况下,若涉及到“订金”问题,那么按照惯例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要求退还的;若涉及到“定金”问题,只有当满足了某些特定的情形时才能够被返还。

这些具体的情况包括:

(1) 签订合同的一方自愿放弃履行其合同义务;或者是

(2) 签订合同的一方虽已尽其最大努力去履行其负债,但是仍然未能达到双方所约定的标准。

对于那些通过认购、订购或预订等方式向买家收取定金以便用作保障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商人来说,若是因为其中一方的缘故致使无法设法签订该项合同,则他们应该按照相关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去妥善处理此事。

同样地,如有不可抗力等非人为因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果而成,卖方也应把之前收取的那部分定金全额返还给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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