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仲裁庭审流程

商事仲裁庭审流程: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宣布开庭;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仲裁庭组成人员和记录人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仲裁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进行开庭调查;双方当事人质证,辩论;作出仲裁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五条

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当事人可以质证。

第四十六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辩论。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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