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陪产假多少天

陕西省女职工配偶陪产假为十五天,夫妻异地居住的陪产假为二十天。女职工生育三孩的,男方增加陪产假十天。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法律依据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五条

职工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天。

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在前款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加产假十五天,男方增加护理假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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