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预售商品房抵押登记

怎样办理预售商品房抵押登记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房屋所有权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5、借款合同(主债合同);

6、房地产抵押合同(一式三份);

7、经过公证的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到场办理时出具);

8、房地产价值证明材料(评估报告或抵押房地产价值协议书);

9、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

10、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备注:

1、第9、10项为单位申请登记时提交,单位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在登记机关领取。

提交资料——交费领证。

1、住宅:登记费:80元/套;

2、非住宅:登记费:550元/基本单元;

工业企业按330元/基本单元。

自登记受理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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