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不能缺少的条款

合同里面不可以缺少的内容

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二手房买卖合同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

(三)房地产座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

(四)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

(五)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

(六)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

(七)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

(八)违约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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