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商品房销售中,按套计价是一种较为先进的销售计价模式,但在实施的过程中,容易产生纠纷。
首先,购房者可能不完全理解按套计价方式的含义及可能的后果,而开发商在签订合同时也不会主动向购房者说明。
其次,开发商在计算房屋价格时实际上仍然是以面积和单价为基础进行计算总价,只是在合同条款上选用了按套计价方式,这种作法实际上是规避面积风险的手段。
然而,当购房者发现实际房屋面积比房产公司销售时的计算面积短少时,自然会要求对短少部分进行补偿。
因此,从按套计价方式在我国推行的实际情况来看,已经脱离设立这一制度时的基础与本意。
为了避免这些问题,购房者和开发商都应加强对按套计价方式的了解和认识,明确合同中的约定和可能发生的纠纷处理方式。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
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