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如下: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意味着被剥夺者无法参与选举活动或被提名为候选人。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这些自由权利是公民表达意见、参与社会活动的基本方式,剥夺政治权利后,被剥夺者将无法行使这些自由。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这包括在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中担任领导、管理以及其他工作职务的资格。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将无法在这些机关中担任任何职务。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虽然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在这些单位中继续工作,但他们不能担任领导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的含义】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硕名网提醒您,剥夺政治权利可以独立适用于以下情形:罪行较轻、不需要判处主刑的罪犯。剥夺政治权利可以独立适用主要有以下几种犯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罪,煽动颠覆政权罪,资助罪。侮辱、诽谤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破坏选举罪。妨害公务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六条【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独立适用】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通常为一年以上至五年以下。这一规定适用于大多数情况,除非法律有特殊说明。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则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将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并且两者同时执行。然而,也有例外情况,如判处死刑(包括死刑缓期执行)或无期徒刑时,剥夺政治权利可被终身执行。此外,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通常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五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