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签了没有入住不想租了怎么办

一、租房合同签了没有入住不想租了怎么办

由于您提出了不续租的决定,这无疑是一种违约行为,您需要就此与房东进行详细的讨论和协商。

以下内容将为您解答关于租房押金的问题:

1. 通常情况下,租房押金主要是用来限制和约束承租人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例如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损坏房屋内设施设备,拖欠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等等。

2. 如果您并未出现以上列举的违约行为,那么当租约到期或您决定解除租赁合同时,您有权向房东索要押金的全额返还。

即使在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违约责任,但只要有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仍需按照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提前终止租房合同押金退吗?

在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时,通常情况下,租户所缴纳的押金可以予以退还。

出租人为保障其房屋及其附带设备的安全完整性以及避免租赁期间对租赁物品的不当损害,从而收取押金。

据此观点来看,无论是在租赁关系自然结束之时,抑或是一方擅自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并无受到损坏,那么租户便有权要求返还押金。

若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已明确规定,任何一方因违反合同而导致合同解除时,应以押金作为计算违约金的基准。

若租户在合同尚未到期之际便选择搬离,则视为提前终止合同,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关于违约责任的具体处理方式,应依据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进行;如无明确约定,则可根据房东所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来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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