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前给父母买房算转移财产吗
通常意义上来说,为父母购置房屋行为并不属于婚姻关系中的财产转移现象。
当此举发生在婚姻关系终止之前或是其过程中时,以这种方式试图将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据为己有,则被视为是财产的隐秘性转移。
在涉及到离婚事务时,若夫妻双方对于如何划分共同财产方面存在歧义,其中一方认为另一方可能采取了隐藏、移转财产等违反法律规定的手段以获取个人利益,则可向专业律师寻求咨询和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前财产离婚后要分给对方吗
在离婚过程中,对于确立了婚前财产的夫妻来说,这些财产在对簿公堂之时是无需被割裂的。
因为婚前财产它原本就被定义为一方当事人婚前的个人资产。
在这样的情况下,若要提出离婚诉讼,这些个人所属之财产将会毫无疑问地归还给各自拥有者,而另一方可没有权利对此做出任何分割行为。
当然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时所涉及到的财产则通常是夫妻共有的共同财富,这块蛋糕通常会被划分为两半,然后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来确定分配的比例;倘若无法达成共识,除了选择走法律程序外,还必须尊重人民法院依照财产的实际状况,遵循愈加倾向于保护子女、女性及无过错方这三类弱势群体的利益的原则,将其分配判定出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