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处的罚金交给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有时候公安机关也会进行收取。罚金必须在法院判决作出的指定期限内缴纳,可以分期缴纳也可以一次性进行缴纳。

一般交给人民法院,有时公安机关也会进行收取。

刑事判决生效后,应当到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缴纳罚金。未按判决确定的期限缴纳罚金的,由第一审法院强制执行。

第一审法院立案执行后,犯罪人应当到第一审法院缴纳罚金。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

硕识网提醒您,罚金必须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罚金的数额是由法官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的。

《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所谓犯罪情节,是指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所存在和呈现出来的,决定其主观恶性大小和社会危害程度的主客观因素,包括犯罪的动机、目的、手段、时间、地点、违法所得数额、销售金额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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