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交税如下:

1、契税:按照3-5%征收;

2、印花税:按照0.5‰征收;

3、增值税:按照5.5%征收;

4、土地增值税:按照1%征收;

5、评估费:一般为0.5%;

6、工本费:一般每证10元;

7、测绘费;

8、登记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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