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1、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未签劳动合同,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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