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注册变更程序

简单的说明一下一级建造师注册变更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进入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3-1)》及相应电子文档。

第二步:申请人向新聘用企业提交变更注册申请资料,经审核同意后,由新聘用企业将变更注册申请资料、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网上报送)一并上报注册省份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大厅。

第三步:注册省份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大厅对所有申请变更注册的资料进行审核,形成审批意见。

第四步:对准予变更注册的人员,在注册证书变更注册记录栏进行登记;跨省变更的,报建设部批准后,重新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

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登录其个人系统,点击变更申请,原单位在其企业所点同意调出,新单位同意接纳,新单位打出变更申请表,一级在原单位原省厅盖章,二级在原单位原建委盖章,新单位到省厅(一级)或建委(二级)提交,一般是建造师自己盖章。在转注册时,一定要看继续教育有没有过期、单位是否接纳、是否需要新单位提供社保证明等,具体要查看住建厅具体要求。

1、新单位把打印出来的变更注册申请表、相关材料和三方协议,一起快递到手上。

2、原单位开出解聘证明、在岗承诺书,并将变更注册申请表盖章。

3、把以上材料送到当地建委盖章。

4、将盖好章的材料和上注册证书和注册印章一起快递到新单位。

5、新单位拿着以上材料送去当地建设厅注册审核。大概十个工作日注册上了,网上公示公告就给所有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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