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符合高层次人才认定分类标准。
2.
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的对象是指我市用人单位新引进或新培养的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其中,新引进人才来郑工作时间须在两年以内,新培养人才取得符合分类认定标准的业绩时间须在两年以内。 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列入认定范围。
3.
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的用人单位是郑州市属事业单位和在郑州市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在郑州市纳税的企业(含社会组织)。
1.
符合高层次人才认定分类标准。
2.
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的对象是指我市用人单位新引进或新培养的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其中,新引进人才来郑工作时间须在两年以内,新培养人才取得符合分类认定标准的业绩时间须在两年以内。 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列入认定范围。
3.
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的用人单位是郑州市属事业单位和在郑州市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在郑州市纳税的企业(含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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