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增值税减免的会计分录

企业疫情增税减免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或: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其他收益

进项税额转出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原材料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疫情期间减免增值税,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进行核算,并将优惠金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科目。

疫情期间减免增值税,适用免税政策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还应当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写时应准确选择减免税代码,准确填写免税销售额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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