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旷考的处理方式主要依据学校的规定,但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成绩记为0分,即挂科。
不能获得该科目的学分。
需要参与补考,若补考不过则需重修该科目。
未在考试前一天办理缓考手续而擅自不参加考试。
可以在下学期开始时参与补考,但需先向教务管理部申请并获得批准。
旷考行为会被记入学生操行库,记0分。
每学期旷考1次者,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荣誉称号评选资格及奖励与资助。
每学期旷考2次者,给予警告处分,处分撤销前不得参加任何荣誉称号评选及奖励与资助。
每学期旷考3次及以上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撤销前不得参加任何荣誉称号评选及奖励与资助。
建议
及时沟通: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务必提前与教务管理部沟通,了解并办理缓考手续。
认识错误:旷考后应深刻认识到错误,主动向教务管理部提出申请,争取参加重考的机会。
遵守纪律:尽量避免旷考,以免影响学业和未来的发展。
请根据自己所在学校的具体规定,进一步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