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大学生贫困补助的标准如下: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年。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在校生,资助标准平均为3300元/生•年,分为4500元、3300元、2100元三个档次。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具有成都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还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专科每生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12000元。
城乡低保家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高校的应届残疾毕业生、取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都可一次性获得每人800元的补助。
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
四川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可享受4000元学费和生活费补助。
这些补助措施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减轻经济负担,顺利完成学业。建议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及时申请相关补助,以充分利用这些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