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后怀孕孩子出生医学证明怎么办

当事人在孕期离婚,孩子出生后要办理出生证明的,应当向出生的医疗保健机构提出申请,并且提供相应的证件。

医疗保健机构受理申请,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进行审查,审查后,认为孩子确实在本机构出生的,应当为孩子办理出生证明,其中当地对单亲妈妈办理出生证明有特别规定的,应当按照其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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