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发公告时间的规定为:

1、交易日早间披露时段(7:30-8:30)。2、交易日午间披露时段(11:30-12:30)。3、交易日盘后披露时段:直通车公告(15:30-19:00)。

4、非交易日披露时段(单一非交易日或连续非交易日的最后一日13:00-17:00)。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