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的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笔试部分:
1.幼儿园教师资格:主要考查《综合素质》和《保教知识与能力》两门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主要考查《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两门科目。
3.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主要考查《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以及《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三门科目。
4.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主要考查《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以及《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三门科目。
5.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主要考查《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两门科目,同时还需进行面试环节。
面试部分:
面试主要考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的教师基本素养、职业发展潜质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包括:
1.良好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和思维品质。
2.仪表仪态得体,有一定的表达、交流、沟通能力。
3.能够恰当地运用教学方法、手段,教学环节规范,较好地达成教学目标。
具体流程如下:
1.抽题:考点工作人员登录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考生确认后,工作人员打印试题清单。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为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通过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将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备在河北省内从事教师职业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