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大纲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等内容。下面分别对笔试部分的大纲进行简要介绍:
一、教育学
教育学是研究教育现象、揭示教育规律的科学。在教师资格考试中,教育学部分主要考察考生对教育基本理论、教育原理、教育制度、教育目的、教育评价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与人的发展:包括个体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影响个体发展的因素以及教育对人的发展的作用。
2.教育与社会的发展:包括教育的社会功能、社会发展与教育发展的关系以及教育现代化等内容。
3.教育目的与培养目标:包括教育目的的内涵、确立教育目的的依据以及我国的教育目的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
4.教育制度与教育政策:包括教育制度的含义、现代学校教育制度的类型、我国现行学校教育制度以及教育政策的基本知识。
5.课程与教学:包括课程的类型、课程理论流派、课程开发、教学设计、课堂教学策略等内容。
6.德育与班主任工作:包括德育的目标和内容、德育过程、德育原则和方法、班主任工作的内容和方法等。
二、教育心理学
教育心理学是研究教育教学情境中师生互动心理过程及其规律的科学。在教师资格考试中,教育心理学部分主要考察考生对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规律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生心理发展与教育:包括学生的认知发展、情感发展、个性发展以及社会性发展等方面的内容。
2.学习心理:包括学习的分类、学习动机、学习策略、问题解决、创造性思维等内容。
3.教学心理:包括教学设计、课堂管理、学习评价等内容。
4.心理健康与教师职业心理:包括心理健康的基本概念、心理评估、心理辅导以及教师角色、教师成长等内容。
三、教师职业道德
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在从事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在教师资格考试中,教师职业道德部分主要考察考生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方面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内容。
2.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包括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意义、途径和方法等内容。
四、教育法律法规
教育法律法规是调整教育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教师资格考试中,教育法律法规部分主要考察考生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基本理念、基本要求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的概念、特征、分类、体系等内容。
2.教育法律法规的基本理念:包括教育公平、素质教育、终身教育等内容。
3.教育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包括教育法律法规的实施、监督、评估等内容。
江苏省教师资格考试大纲涵盖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等多个方面的内容,旨在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将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