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勤人员属于与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按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作出处分,一般为警告;工勤人员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可能受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工勤人员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能受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七条

政务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

(四)降级;(五)撤职;(六)开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五条

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四)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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