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禁止有哪些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2)关联交易,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3)同业竞争,未经股东(大)会同意,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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